尊敬的客戶: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第五十六條“銀行對一年未發生收付活動且未欠開戶銀行債務的單位銀行結算賬戶,應通知單位自發出通知之日起30日內辦理銷戶手續,逾期視同自愿銷戶,未劃轉款項列入久懸未取專戶管理”的相關規定,我行擬對一年未發生收付活動的單位銀行賬戶納入久懸賬戶管理,請相關單位(見附件)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30日內,到開戶行辦理銷戶手續,逾期未辦理銷戶的視同自愿銷戶,我行將賬戶款項列入久懸未取專戶管理。
特此公告
蒙公網安備 1501050200040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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